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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辦公室接到四姐的電話,她通報我說母親打去她婆家找她老公,希望她老公也就是我姐夫可以回來跟他一起商討怎麼對付我,要告我棄養。

這樣的場景讓我跌回十年前父親過世後沒多久的那一天,同樣也是在辦公室,母親打來跟我說,

【你每個月給我錢好麻煩,不如去貸一大筆一次給我。】

【貸款給你?為什麼?我又沒欠你錢】

【你之前都每個月都給我錢,我想想一個月拿一次很麻煩,不然你去貸款三百萬給我,這樣比較乾脆】

我忍著內心的驚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眼淚一直在眼眶中含著不敢掉下來。

【我為什麼要去貸款三百萬給你?那是孝親費是我自願的,我又沒欠你錢,難道要我去酒家上班嗎?】

【我只管我有沒有拿到錢,我管你錢怎麼來的?你這年紀要是還有人要你就去酒店上班呀】

當下我難忍內心的氣憤掛上電話,趴在桌上痛哭失聲,就是從那時候起,母親讓我知道她是個食子的虎,天下有不是的父母,她為這句話做了最好的示範。

她常常告訴我們姐妹說,很多母親會把女兒推入火坑賺錢,而她讓我們清清白白長大沒去當妓女,是對我們最大的恩惠,我們這輩子都該報答感謝她。

我常常想提筆寫起這些經歷,每每寫幾句都是拿刀凌遲自己的痛,於是總是寫一半就放下。

我一直到小學高年級之前,以為市面上正常款式的媽媽都是這樣,稍有犯錯就是嚴刑峻法往死裡打,拿剪刀拿菜刀危及我們性命是理所當然,那時候沒有家暴這種字眼,去了同學家之後才知道,原來我的媽媽是跟別人不一樣的,別人的媽媽不會拿刀子追小孩,不會抓孩子頭髮去撞牆,不會罵女兒不堪入耳的粗話,也不會常常用仰藥自殺來做為懲罰孩子的手段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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